女子16年前存3万 现被告知余额为0!

女子16年前存3万 现被告知余额为0!

银行里的存款会 ” 不翼而飞 ” 吗?还真的发生了。

家住武汉的张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称,她 2006 年在中国银行( 3.280, 0.01, 0.31% ) 武汉新华家园支行存了
3 万元定期,但她今年 4 月 14 日前往银行欲将钱取出时,被告知余额为 0。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复印件 受访者供图新华家园支行工作人员 4 月 18 日回应称,已了解到此事,目前正在调查。

女子16年前存3万 现被告知余额为0!

准备取钱却被告知账户余额 0

张女士称,2006 年,她去欧洲参加活动。出国前按要求在银行存入 3 万元定期。

中国银行 2006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一份《存款证明》复印件显示:” 兹证明张 X 先生 / 女士截止到 2007 年
1 月 12 日在我行存款如下:存款种类为定期,金额为 3 万元,存入日为 2006 年 5 月 8 日。”

张女士说,她在国外待了半个月就回国了,此后也一直没管这笔存款。

今年 4 月 14 日,她前往中国银行武汉新华家园支行准备取钱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账户里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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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份 ” 账户详细信息查询 ” 复印件显示,张女士账户开户日期为 2006 年 5 月 8
日,账户内的可用余额为 0,上次金融交易日期为 2011 年 7 月 24 日。

4 月 18 日,中国银行武汉新华家园支行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支行已了解到此事,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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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 ” 上次金融交易日期 ” 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2011 年 7 月 24 日是银行系统升级上线的时间,”
具体的情况我们调查结束后会给客户进行反馈 “。

18 日晚,张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中国银行武汉新华家园支行已有工作人员跟她联系,请她不要着急,他们在查(这个事情)。

无独有偶

此类事情并非第一次发生。

据央视财经此前报道,冯先生 20 年前在银行存入 45 万元,当年取了 20 万后便没有再存取款,15
年后他到银行取款时却发现银行卡里只剩下 2000 多块钱利息。

在与银行交涉多次没有结果后,冯先生于去年将银行起诉到法院。

对此,涉事银行回应称,冯先生的活期储蓄账户是凭密账户,该账户进行过新旧账户的变更,银行已为冯先生更换新的账户,冯先生现在持有的存折对应之前的旧账户,该旧账户并不是有效账户,涉案存折也不是有效存折。

涉事银行表示,我国于 2000 年 4 月 1 日发布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并进行了广泛宣传,而冯先生从 2000
年起至今始终没有对他的账户进行实名制认定,银行无法核实冯先生的账户信息。

另外,根据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冯先生须定期与银行核对账务,但他却没有与银行核对,银行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仅为 15
年,冯先生账户的相关凭证已销毁,冯先生存在过错。

银行方面认为,由于当时没有实行账户实名制规定,因此对于冯先生持有的存折,银行方面没有办法确认其有效性。另外,账户明细显示冯先生账户里的存款已经支取完毕。

根据系统查询记录,冯先生的账户于 1997 年 9 月 3 日发生一笔 25
万元取款记录,冯先生该笔存款已经完成支取。考虑到冯先生持有账户时间较长,可能存在交易记录没有打印到存折内页的实际情况。

冯先生则坚称他在 1997 年 9 月 3 日没有取款 25 万元,如果当时他取了钱,则账户内按照当时的利率标准至今不可能产生
2000 余元的利息。银行方面则认为账户中剩下的 2000 余元利息是之前产生的,且一直在增加。

对此,法院判决,冯先生在银行办理涉案活期储蓄存折,双方之间因此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冯先生作为存折持有人,将自有资金存入涉案存折账户,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有保障冯先生存折账户内存款安全的合同义务。

现银行对涉案存折账户内款项的丢失没有尽到谨慎审查的义务,致使冯先生的权益受到损害,在没有证据证明冯先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银行应承担赔偿原告存折内资金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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