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媒体报导范冰冰 被发现这一大奇观…

中国大陆女星范冰冰捲入阴阳合约事件,遭软禁超过4个月,日前调查结果出炉,她面临追税、滞纳金加罚款共计人民币8亿8994.6万元,折合新台币约40亿元。奇特的是,多家中国大陆媒体均报导范冰冰案,不过网友发现,各家中媒全部都是把新华社的文章,一字不漏"复制贴上",幕后似乎有一双无形黑手在操控。

中国大陆及国际媒体3日当天接连发出范冰冰遭重罚的新闻,有一张图片则在网路上转发,图中可见多家中国大陆媒体都发出"订阅号",包括新华网、人民网、澎湃新闻、中国基金报、中国青年网等等,但被发现,这些新闻的内容"完全一致"。

中国大陆媒体报导范冰冰 被发现这一大奇观…

脸书专页"日人民报"讽刺,"美国有1万个记者,每天能发佈出万条不同新闻,但中国大陆有1万个记者,每天都能发佈出同一条新闻,甚至连标点符号都是一样的!"许多网友则留言"也太统一了吧"、"只可以出新华社稿,记者不能自己发掘其他内容"、"该来去中国大陆应征记者"、"你以为这个国家上真的有那么多媒体做新新闻?其实都是我一个人写的…"。

《新华社》3日报导,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1000万元已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帐形式隐瞒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依据中国大陆规定,当局向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3300万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以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帐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各项共计约人民币8.8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