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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带着小12岁的妻子一起作恶

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公安机关持续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在侦办的黑恶案件中,以破获纪云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本地群众产生的反响最为强烈。


刑满出狱 不思悔改再作恶

说起这个纪云,那在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沙高村可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带着小12岁的妻子一起作恶

纪云,曾用名张建波,男,1976年6月5日出生,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沙高村人。1995年、2005年因盗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名两次入狱服刑,2007年刑满释放。

这次出狱,纪云不想再干以前偷鸡摸狗的勾当了。那位可能会说:这是浪子回头,准备重新做人了?这个,咱先按下不表。

纪云从监狱出来,还没进家门,就有人喊他名字。纪云回头定睛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同村的几个好朋友。要说这些人,从小就凑在一起,调皮捣蛋使个坏,欺负同村的其他孩子。因为就属纪云能打,所以都推他当“孩子王”。

慢慢的,当初打打闹闹的“坏孩子”都长大了,逐渐成了方圆几十里没人敢惹的“狠角色”。

这次,得知纪云刑满释放,这些经常一起厮混的“铁哥们”赶紧跑来给“大哥”接风。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有人给纪云出主意:以前小偷小摸的没出息,这次咱们得合计合计干点儿大买卖!

这句话可真是说到了纪云的心坎上了。不过,主意是没错,可是到底该干点儿什么呢?一伙人思来想去,还是年纪稍大的老张主意多。老张说:“哥几个,不如咱们干工程,这个动不动就是几百万的项目,里边的油水大了去了!”

“好主意!”“大哥,咱就干这个吧!”“好!就这么定了”……

纪云一伙人那是说干就干,靠着这几年打出来的“恶名”,他们硬是从别人手中强揽了好几个工程。如果碰上有人不同意,那就毫不客气,用拳头说话!

2008年,纪云安排纪风杰等人无故阻止张某某向其承包的某公司工地运送材料,导致张某某害怕被纪云报复而退出工程,纪云、纪风杰等人得以建设该工程并领取工程款50余万元。

钱包鼓起来了,纪云又有了新要求!


“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

2010年,沙高村两委换届。纪云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村主任。“新官上任三把火”,纪云又把他那套霸道豪横的做派拿出来了。他利用职务便利,笼络本村张海波、纪风杰、张建等人,在自己放高利贷的同时,指使他人利用自己的名号替别人讨债,并将追讨的债务占为己有,逐渐增加自己的非法所得,循环放贷。

担任村两委负责人期间更是将集体财产视为己有,随意处分,本人及指使他人参与各种经济纠纷,从中获利。

就这样,逐渐形成了以纪云为首要分子,妻子索潇杨,同村人张海波、纪风杰、张建等人作为较为固定的重要成员,积极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带着小12岁的妻子一起作恶

索潇杨(纪云之妻),女,1988年4月26日出生,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铁冶村人。

“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带着小12岁的妻子一起作恶

张建,别名张海建,男,1972年9月7日出生,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沙高村人。2009年1月12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被高青县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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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男,1980年7月19日出生,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沙高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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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风杰,男,1974年11月23日出生,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沙高村人。2007年11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高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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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茂成,曾用名纪建国、田茂江,男,1985年7月5日出生,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办事处尚庄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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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猛猛,男,1988年5月22日出生,高青县田镇街道办事处沙高村人。

这伙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等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0年2月6日,因高青县张某某酒后给纪云打电话,二人发生言语争吵,后纪云伙同他人持棍子、匕首等窜至张某某家中,持棍子将张某某左小腿打致粉碎性骨折。经依法鉴定,张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2年初,高青县郑某某因公司资金紧张与纪云签订200万元借款合同,月息7分(纪云具体转款数额不详)。2012年7月份,郑某某归还纪云70万元,剩余钱款未及时归还。纪云采取对郑某某进行殴打、扣车、扣设备、派人24小时跟随等方式索要债务,导致郑某某经营的公司印刷设备破坏、瘫痪,严重影响经营活动。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纪云利用担任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非法占用本村9.63亩土地,建设车库后予以销售,获取巨额利益。


恶贯满盈 难逃法律严惩

2018年9月,高青县公安局扫黑专业队接到群众举报:高青县纪云等人自2010年以来,多次在高青县、张店区等地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周边群众慑于该团伙淫威敢怒不敢言。

高青县公安局立即组建工作专班秘密开展侦查工作。案件侦办初期,因纪云两次服刑入狱,在本地群众心中形成了心狠手辣的形象,群众因害怕遭受报复而不敢作证、举报。专案组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一方面加大社会面宣传,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受害群众及相关证人思想工作,努力消除其顾虑。

随着各种证据的取得,一个以纪云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2018年9月12日,高青县公安局对嫌疑人纪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带着小12岁的妻子一起作恶

2018年9月25日,高青县委政法委在纪云居住村居召开扫黑除恶现场推进会,展示公安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

“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带着小12岁的妻子一起作恶

2019年12月30日,高青县人民法院对以纪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作出判决:

集团首要分子纪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索潇杨
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张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张海波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纪风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田茂成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纪猛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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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宣判后,社会各界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一个横行霸道多年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彻底覆灭!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我要当村长”!黑老大变身村干部,带着小12岁的妻子一起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