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刘强东案和解背后的细节:是误会还是分歧?

对于刘强东案和解协议的中文翻译,我认为不论是中国新闻周刊还是极目新闻,使用与英文原文含义有相当差异的中文翻译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首先,resulted in a misunderstanding翻译成
”偶然事件所造成的误会“,粗看起来合乎逻辑,但深究是有问题的。对于
misunderstanding是不能简单翻译成”误会“一词的。


根据在线法律词典Nolo的词条说明,misunderstanding更类似于合同双方的理解错误。该理解错误最终导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词条并举例说明,婚姻期间配偶之间的理解错误可以作为取消婚姻的理由。
例如,如果配偶一方想要孩子而另一方不想,那么这就是misunderstanding。虽然刘静尧和刘强东并不是配偶,但在发生性关系这点上可以作为类比。我的理解是,刘强东认为对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但刘静尧并未同意,这就是misunderstanding。这和中文语境中的”误会“有很大不同。


接下来的这一句”双方决定消除误会,达成和解“就翻译得近乎于无耻了。“the parties agreed to set aside
their differences and settle their legal dispute…” set
aside指的是”搁置“,differences就是分歧。连起来就是搁置分歧,不再诉诸法律程序。这里根本没有消除误会的意思。


至于中文翻译加上了”为这次事件画上句号”这个声明中根本不存在的陈述,
完全是画蛇添足。达成法律意义上的和解协议,只是平息法律纠纷的第一步。后面双方如何完成和解协议中的承诺,乃至继续遵守保密协议(NDA),这都是事件的一部分。可以说,只是目前这次的诉讼告一段落。一旦双方有违反和解协议的行为,随时会有新的诉讼产生。


了解 即时新闻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