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指“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管理” 危害政治安全 获刑14年

11月24日,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彭波一审获刑14年,彭波被指敛财5464万元。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发文称,彭波案件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危害政治安全的代表。

敛财途径罕见

法院认定,2006年至2018年,彭波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局长、国家网信办专职副主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促成诉讼和解、拓展网络业务、网络信息管理、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4万余元。


算下来,彭波敛财12年。其敛财途径是帮助他人在促成诉讼和解、拓展网络业务、网络信息管理、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这在落马“老虎”中实属少见。

法院认定,彭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曾在媒体、政法系统任职

彭波,1957年3月出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彭波曾长期在媒体任职,历任中国青年报社国际部编辑、副主任,中华工商时报社副总编辑,中国青年杂志社副总编辑、总编辑、社长、党组书记,中国青年出版(总)社副社长、副总编辑等职。

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彭波曾担任中央外宣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副局长、网络新闻协调局局长、网络新闻应急事务局局长,并于2012年9月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15年8月,彭波被免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后任原中央综治委委员、中央政法委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小组组长,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职。

公开资料显示,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综合协调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机构。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曾被写入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

彭波2021年3月落马,是当年全国两会后首个落马的“老虎”。

同年8月17日,彭波被开除党籍并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通报中称,彭波“背离党中央关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的决策部署,放弃对互联网阵地的管理,公器私用、靠网吃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此外,通报还指出,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公款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彭波曾出现在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中。今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召开。报告在回顾2021年工作时指出,中央纪委坚决查处重大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孙力军、邓恢林、龚道安、王立科、刘新云等人的政治团伙案,查处王富玉、周江勇、彭波等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另外,《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今年3月发表文章《勇于自我革命 敢于善于斗争
高质量完成审查调查工作任务》,文中写道,六次全会报告中提到已经查处的彭波、李金早案件,其中彭波案件是作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危害政治安全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