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开封女孩举报后“失联”:人要找到,案子要查清

日前,河南开封一女孩在网上讲述其父2021年被多人殴打致死情况,网传该女孩被人带走后失联,引发网友关注。12月7日,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派出所已立案调查,“现在也很重视”。

手持身份证的视频哭诉,这种近年来颇常见的网民陈情方式,如果说只是局限于此,可能引发网络围观的概率并不大。但因为网络举报而被人线下带走、不知所终,就很难不让人继续深究:当事人的“失联”与其网络发声是否有关,而失联背后的刑事案件究竟办到了哪一步?

说起来,当地官方的说法虽略显随意,可还是透露了一些事实,比如女孩失联的情况可能属实,既然当地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那就意味着人口失踪案的前期受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录入等程序已经完成,并决定立案调查。而针对已经在网络引发诸多关注的个案情况,一句“已经立案,很重视”恐怕就算不上妥帖的回应。当事人既然已经处于失联状态,警方立案后具体的重视表现也应当有所披露,哪怕是按照常规的立案调查程序该做哪些、做了什么。

在网上实名举报后离奇失联,很容易让人对涉事地方的治安情况有所狐疑,也让人更加关注失联背后的刑事案件情况。

据此前媒体报道,此次“失联”当事人所反映刑案,曾在2021年6月有一份警情通报,警情通报除讲述案发现场情况、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外并无太多信息披露,与彼时死者亲属(也就是此番网络陈情后“失联”的当事人)的讲述也存在差异。到底是劝架引发围殴,还是被害人与施害人“发生口角”后引起厮打,二者的法律定性显然存在不小差别,而且该案究竟是否存在“最先发生口角并行凶”人员漏网情况,都是看起来本不复杂、经过基本调查就可以披露和解释的情况。

该案案发至今近一年半,被害人家属依然需要通过网络陈情的方式表达诉求,可能也说明除了最开始的一纸警情通报,被害人家属对案件进展的知情并不比外界多多少。虽说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但同样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中明确,刑事立案、移送审查起诉、终止侦查、撤销案件等程序性情况应当向被害人家属公开。刑事案件进行到哪一步,卡在什么地方,并不属于不能向被害人家属告知的事项。

对一个热点刑事案件的了解,外界可能是循着热度的阶段性关注,但案件当事人对案情进展的知情却不应该局限于案外人的程度。尴尬的是,当事人欲了解、跟进案情进展,却又因“失联”而导致另一桩治安案件……

更进一步说,那些因为引发网络舆情而紧急出炉的警情通报,其后续进入“进一步侦办”中的个案,也需要有必要的程序进展披露,不论是对于案件当事人,还是对于普通社会公众。事实上,对于社会热点案件,在进行个人隐私信息处理后,并非没有详细披露进展情况的先例。

具体到开封本案,失联的人必须有下落,“失联”的刑事案件情况也应当选择主动披露。不是只有在案件引发的热搜关注持续不断时,等到案子被拖大、拖炸时,警情通报才能有“连续剧”。知情,是最好的社会稳定剂。


了解 即时新闻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