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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战初期全民族同仇敌忾时中共创作了《抓壮丁》

老萨看过电影《抓壮丁》,当时还是中学生,看完极为气愤,对国民党蒋匪军恨之入骨。但后来无意中看到一份资料,介绍《抓壮丁》这部电影的背景,顿时惊呆了。《抓壮丁》电影是50年代拍摄的,但原作却是话剧。

资料上写道:《抓壮丁》是由中国3幕话剧,吴雪、丁洪、陈戈、戴碧湘等人集体创作的。原是四川旅外剧人抗敌演剧队在1938年创作演出的幕表戏,1943年吴雪等人在延安对原作进行改写,曾在青年艺术剧院演出近百场,后改编成电影。

老萨这一惊非同小可,1938年就出台这种话剧?要知道,当时正是抗战刚刚开始,武汉会战激烈进行,国家民族命悬一线,全民族同仇敌忾的时候。而且,各种历史资料可以证明,1938年时期兵役问题根本不严重,基本是年轻主动参军,只有极少的丑恶现象。在这种国家民族生死关头搞这种浮夸虚假的文艺,不就是公然拆抗战的台吗?这是否可以定位为叛徒呢?在战争时期,就算是最民主的国家的美国,也对言论和文艺有所控制,出台新闻检查制度。对于这类拆台的东西,是会严格控制的。

再一搜索这个话剧作者吴雪、丁洪、陈戈、戴碧湘的背景,立马也就明白了。吴雪(中共文化部副部长),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四川第一个戏剧支部组织委员。丁洪(中共辽宁省文联副主席),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当然并不是说他们是共产党,写的东西就完全是假的,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写这种东西,自然很不一般。

美国新闻检查:一战中,1914年5月28日,公共新闻委员会主席克里尔发布了《预备声明》。6月15日,威尔逊总统签署的《间谍法》,提出要实施强制性新闻性检查,该法规定凡故意制造企图干扰陆、海军的军事行动的虚假报道或错误言论,以及企图在武装部队内部挑动不忠诚或妨碍征兵的,均处以高额罚款或监禁。1918年5月的《煽动法》,是对《间谍法》的修改和扩大,根据其规定,“任何对美国政府的形式或宪法、陆海军、国旗或军队制服使用不忠诚的、亵渎的、谩骂的或侮辱的语言”进行写作或出版,或使用旨在对这些观念和制度进行“侮辱、藐视、谩骂或破坏名誉”的言论,均以犯罪论处。同年通过的《惩治叛乱法》使公共新闻委员会掌握了实施全面文讯检查的大权,《间谍活动法案》则判定发表或撰写任何被认为有助于敌人的言论的行为有罪。

1941年12月19日,罗斯福总统根据《第一战争权力法》设立了新闻检查局,该局拥有14462名工作人员,他们大多从事对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往来邮件、电报和无线电通信的强制性检查。1942年1月15日发布了《美国报刊战时行为准则》,规定所有印刷品不得刊登有关军队、飞机、舰船、战时生产、武器、军事设施和天气的不适当的消息,类似的指示也下达到广播电台,该准则成为美国新闻记者进行战时报道的一本“圣经”。1942年6月和1943年2月该准则曾两度被修改,增加了“空袭”等条款,提高了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老萨研究了一些国内关于壮丁问题的宣传品,不由非常的赞叹。可以说,写这些东西的人,水平非常的高,远在老萨之上。为什么呢?他并非不了解历史真相,像铁血上面的愤青一样胡扯,而恰恰是他非常明白这段历史的每一个细节,却仅仅选择他需要让人看到的某些片段,将其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的文章。对于有些内容,做过精心的掩饰。对于有些内容,则不采用国内的数据,而是故意引用国外一些不可靠的数据,显然是给自己留有余地,不想自己将来英名受到影响。一旦将来怎么怎么,有人攻击他们,他们就可以以一句:我们只是引用别人的话作为搪塞。

就比如什么腾讯历史里面的这些作者,他们也都是这样,文章写得很巧妙。

显然,这些文章的作者,是历史学界的资深人士,他们这些东西估计又是特殊年代的需求,是对国民党和蒋匪军攻击的一个部分。就像九一八不抵抗,三大起义,长征,西安事变,八路军新四军抗战一样,只是其中一个环节。

没有国民政府的兵役政策,就没有抗战的胜利

首先,有一个最基本的结论,也是全世界甚至大陆史学界公认的结论:国民政府在抗战中实行的兵役制度,大体上是成功的,也是抗战最终得以胜利的保证。

这个兵役制度,保证了国军伤亡360万如此严重的基础上,仍然在战争结束时保证了460万兵员。在整个抗战中,国军胜少负多,前后又苦战八年之久,却最终还是获得了胜利,靠的是什么?靠的还是这些士兵。

而这些士兵都是国民政府兵役制度的产物,也最好的证明了兵役制度的成功。

以上的结论是本文的基础,也是各方公认的结论。

如果否定这一个观点,那么一切就不用多说了,根本无法沟通。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在抗战初期全民族同仇敌忾时中共创作了《抓壮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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