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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造美国的故事(6):托马斯·杰弗逊 — 制宪的“定海神针”

缔造美国的故事(6):托马斯·杰弗逊 — 制宪的“定海神针”

在宪法的整个自由原则的设计理念中,托马斯·杰弗逊是那个“定海神针”(图片:Amazon)

缔造美国的故事(6):托马斯·杰弗逊—制宪的“定海神针”

在宪法的整个自由原则的设计理念中,托马斯·杰弗逊是那个“定海神针”。和别的国父相比,别的国父也非常的渊博,但是他们的领域比较窄,没有人象托马斯·杰弗逊这么宽广的视野和这么渊博的学识。他非常谦逊,从来不拍胸脯显示自己有多厉害。但是他对早先的2000年到2500年的古典著作非常熟悉。这些都是让托马斯·杰弗逊鹤立鸡群的地方。

美国不是一个自然而成的国家,她是一个有心有意设计出来、有序地打造出来的。

美国宪法学者、作家保罗•斯考森(Paul Skousen)教授,以及他的父亲克里昂•斯考森(Cleon Skousen)先生,也是著名的宪法学者和作家,两代人皓首穷经,历经70年时间写下了对美国当代极具深远影响的两部探究宪法内容和精神意义的著作:一部是《跨越5000年》(The5000 Years Leap)——讲述28项美国立国原则;另一部是《缔造美国》(The Making of America)。

我们继续请美国宪法学者保罗•斯考森(Paul Skousen)教授讲授美国建国的历史,以及《缔造美国》成书的过程。

(接上文)

《缔造美国》讲述国家历史、事件,以及美国人享有的286项权利

斯考森教授说,这个宇宙中有这么一个规律,就是当你忘本的时候,你就会失掉你的本。今天的美国人已经忘记了他们的根本在什么地方,他们的自由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认为这个国家有自由就好,就象太阳早上从东边升起、晚上从西边落下一样,天生就应该有的。他们这样以为下去,以后这些自由就会没的。几千年的历史一再证明这个规律。

美国人现在对于美国的宪法,美国的历史,以及美国的来源的关注已经没了,学校也不教。在我们的首都华盛顿今天发生的一切,他们觉得跟宪法都没关系,跟历史也没关系,就是今天发生的一个什么事件,大家都不会去谈宪法,不去谈我们今天发生的事情合不合宪法,跟当初相不相一致。

我的父亲看着这个历史的演化,他感受非常的迫切:我们需要有人把这个宪法给它整理出来,然后在学校里教给孩子们,让孩子们就象以前早期的美国孩子一样,有非常牢固的宪法原则的基础,有我们自由原则的基础。今天99%的美国人是不知道这些原则的,所以我父亲就觉得,我得坐下来,得写本书。

他就开始研究,宪法里有多少权利写在里头了,我们都知道这个宪法的权利法案,就是前10个修正案,规定和保护了美国的27个权利。但是整个宪法所涉及的权利,要远远超过这些。所以在《缔造美国》这本书里,后面一大半历数了美国人享有的286个权利。而书的前三分之一,就讲的是美国国家的历史,以及是什么样的事件导向了这些权利的确立。

这本书是父亲1984年写成的,而他开始写是从他在联邦调查局(FBI)的时代。上世纪30、40年代,父亲就进了美国的联邦调查局。那个时候,共产主义正在全世界泛滥,包括苏联,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思潮到处渗透,包括渗透到美国的学校里。那个时候,在联邦调查局看来,共产主义的思潮其实就是对自由社会一种颠覆。

在二次大战结束之后,美国的爱国主义确实很高涨,但是到了1960年代,美国就出现了一系列对美国自由的攻击或者是破坏。

等于说,父亲花了40年写这本书,一直到1984年才写成,1985年出版。

《缔造美国》与所有其它历史书不同在哪里?

《缔造美国》这本书的作用是什么呢?它检查了我们美国的自由到底是为什么能够行得通。而其它的书,对于这个话题,从来就没深入的,随便碰一下就完了。再到后来,美国的历史书,主要集中在美国这个国家有什么问题,哪里不好了。

我们国家确实有很多问题,但是《缔造美国》这本书它试图回答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的方向是什么,我们怎么挽救我们的宪法,挽救我们的国家和挽救我们的文化。

我认为父亲所做的特殊的贡献,就是他深入到宪法的每一个部位,点出来美国人的权利具体是什么。这些权利我们都不想丢掉,但是如果我们不保护我们的宪法,这些权利会一个个的都丧失。

之前父亲写的《跨越五千年》也是一本很好的书,但它是宏观的概括,概括了美国的立国先父他们说的一些重要的原则,具体是讲到了宪法里包含的28项立国原则。而这28项原则保护的是美国的自由。

「自由」在英文不同词汇中的涵义

这里的自由,在中文就全叫自由了,而英文是两个词,有的时候叫Freedom,有的时候叫Liberty。那么Freedom和Liberty有什么区别呢?

英文里的Freedom,你可以把它叫做行为的自由;另外一个词叫Liberty,它代表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法律框架下的自由。

十八世纪的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他就说过这个话,他说,不是在法律保护下的自由,那不是真正的自由。那个时候就听不太懂,法律不是管人的吗?法律哪有自由啊?你可以偷拿抢骗的,在行为上你都有这个自由,但是在一个有法制的国家,你是不能这么做的。另外一个比方就是说,谁都有挥动自己拳头的自由,但是你没有拿这个拳头去揍人家脸的这么一个Liberty。

所以这两个词在英文中,其实它的内在的含义是不同的,但在中文中,我们就含混的都叫做自由。照道理,我们应该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对应的中文词汇去翻译。今天我们只能尽力而为吧,这个Freedom,就是指行为的自由,行动的自由,你愿意干什么,我有这个权利。而Liberty是跟法律相关的,是法制保护之下的权利。

说到这里,我要补充一下,在英文里头有三个词,在中文里全都翻成一个词,一言以弊之,所以听起来就会挺晕的。一个叫做Liberty,法制保护下的自由;一个叫Liberal,中文也叫做自由派,其实意思是放纵派,就是我不守以前的规矩,与时俱进,不断的变化、放松、放纵,叫放纵派。还有一个就是Freedom,行为自由,行动自由。所以在不同的环境,我们还得搞清楚,不然的话,会弄糊涂了。

《跨越五千年》与《缔造美国》:前者是原则概论,后者是实际应用

《跨越五千年》这本书讲的是28项立国原则,具体的就是说,能够让这些法律保护下的自由能够延续的基本原则。

比如说,这里讲的美国的政体,是民意代表来议政的这么一个共和政体,它不是一个民主政体。民主政体就是大家一起来投票,票数多的来做决定。不是的。这样很多事情是做不成的。美国的宪法它规定的是选出民意代表,这些民意代表就是这些个议员,他们代表人民去从政,去决定事务。所以这一点就是民意代表和民主的区别。这在《跨越五千年》中写得非常清楚。

所以这个《跨越五千年》讲到了这些神法——这些法律没有开始也没有终结,永恒在那里,是宇宙的规律,又叫做自然法。这些自然法讲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所有这些关系在《圣经》里也做了一个很好的诠释。从《旧约》里的摩西十戒,到耶稣后来的布道,他对《圣经》的补充,在《新约》里的补充,所以这些个自由,它们的基础是什么?就通过这些自然法描述得非常清楚。

遍观人类社会,但凡遵循自然法的社会,你就会发现它繁荣,它成功。

《跨越五千年》这28项立国原则,它讲到了为什么别的政体不行,为什么美国这个政体它会成功。

而《缔造美国》有1千页,非常非常厚。它讲的是什么呢?讲的是如何把那28项立国原则运用到实际,最后写出这部宪法。所以28项立国原则讲的是概论,讲的是宏观的原则。而《缔造美国》讲的是这些原则是如何变成具体的宪法条款,最后设计出一个国家运行的规则的。

所以这两部著作的区别是:一个是原则概论,一个是实际应用。

《缔造美国》由哪些元素组成?

这本书的组成很有意思。最开始讲的是这些建国之父他们的故事。就在几年之间,这些来自于不同背景,不同行业,有的是政治人物,有的是军人,有的是哲学家等等之类的人陆续出现,聚集在一起。第一个讲出的人物叫做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后来的章节讲的是在费城开宪法会议是怎么开的。当初这些有不同背景、非常自信、非常有主见的这么一些人聚在一起,他们从来不认为别人能说服他们什么,他们自己很有主见,但是他们是如何在一起合作,最后设计出这部宪法来的呢?

这些宪法会议的参与者,现在我们叫做建国者,很多人认为他们当初在那里一定是吵来吵去的,但是其实不是的。他们是一个人拿出一个主意来,其他人就会去平静地讨论,直到这个主意它背后的原则浮现出来,他们就说,好,这就对了,抓到这个原则了。那么才开始着手如何去实现它。最后实现的结果就是宪法中的一段话。然后他们就说,好,我们来投票。是这么来批准这个主意的,或者说这个原则的。

所以整个过程它是一个蛮和谐的过程,并不是大家吵吵嚷嚷,最后好不容易搞出妥协,搞出个宪法。那是一个非常和谐、理性的讨论过程。

为什么选择托马斯·杰弗逊为第一个人物故事?

在当初所有的国父中,托马斯·杰弗逊是最好的思想家。他对于自由的原则有非常深入的理解。这个人非常特别。首先,他超级聪明,很小的时候就受过很好的教育。他在5岁的时候就学拉丁语,后来又学法语,学古英语。他很聪明,很好奇,他学的东西很多很多。他学过化学,学过动物学,植物学,还研究过恐龙,还学过天文,又学过法律。最后他进入法律这个专业,而这个法律专业就引领他走向政治。

和别的国父相比,别的国父有的人也非常的渊博,但是他们的领域比较窄,没有人象托马斯·杰弗逊这么宽广的视野和这么渊博的学识。而且,他非常谦逊,从来不拍胸脯显示自己有多厉害。但是他非常懂以前的先贤,象波利比亚斯啊,古罗马的西塞罗啊,了解他们对于设计一个政府,和政府和谐运作当时他们所总结出来的规律和公式。所以他对早于他2000年到2500年古典的著作非常的熟悉。这些都是让托马斯·杰弗逊鹤立鸡群的地方。

所以在宪法的整个自由原则的设计理念中,托马斯·杰弗逊是那个“定海神针”。据说其他的人他们主要是参与讨论、思考、推敲的过程。

托马斯·杰弗逊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文章写得非常好,这也是为什么他被推荐去写美国的《独立宣言》。另外他也帮助重写了弗吉尼亚的宪法,因为弗吉尼亚的殖民地或者说弗吉尼亚州,那个时候等于是最领先的州,他们早先的时候,把英国的很多法律原封不动地搬到了弗吉尼亚殖民地,就搞得很多方面很不像话的,也不太尊重自由。他就把弗吉尼亚宪法重新写过,把英国带来的陈规陋习都给弄掉了,所以弗吉尼亚的宪法就能够保护自由,无论是行为的自由还是法定的自由。

所以父亲就非常喜欢杰弗逊,就把他放在《缔造美国》的第一章,因为杰弗逊就是这么一个非常谦逊的,也非常的温文尔雅,又非常好学,非常渊博这样的一位国父。

托马斯·杰弗逊在制宪过程中的角色是什么?

很有意思,杰弗逊他其实并没有参加宪法会议,那个时候他还代表年轻的美国出使英国和法国。他很关注宪法会议,所以经常写信给宪法会议表达他的观点。他的好朋友叫做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后来也是美国的第二任总统。杰弗逊就曾经给麦迪逊寄书,寄文献让他读,然后,麦迪逊就把杰弗逊的思想带到了宪法会议上。人们就会说,哇,这个麦迪逊怎么这么渊博啊!他其实是把杰弗逊的思想带到了宪法会议的现场。

杰弗逊的小故事

杰弗逊出生在弗吉尼亚一个没有开发的地区,这个地方有很多伐木工人,很多的猎人,总之条件并不是很好。但是他有一个很棒的父亲,父亲叫做彼特。彼特是非常壮的一个人,他壮到什么地步?他有一次就坐在那儿,两只手伸向身体两边,一只手可以拎起一个大桶。一个桶重可能有500磅,他两只手就把两只桶从两边拎起来了。所以可以想象他父亲有多壮。

他的父亲虽然出身比较贫寒,但却娶了一个贵族家庭的女儿。这个贵族家庭很有地位,也很有名望。所以因为这样的家庭关系,妈妈那边的关系,小杰弗逊从小就得到了很好的教育,还接触到很多成功和显赫的人。因为这个缘故,他所得到的教育在当时是让人非常羡慕的,当然他也非常非常聪明。

那个时候教他的老师是当时最好的老师。他在5岁的时候就开始学拉丁语,学希腊语,学法语,一直学到9岁。然后他就开始读一些古典的著作,包括希腊和罗马关于战争、历史、政治的书籍。那时候他只是个8岁到10岁的小孩子,就增加了很多的词汇量,所以他就可以读原著。

16岁的时候,他就上了威廉姆和玛丽学院(William and Mary College),这是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文理学院,美国第二老的学府,仅次于哈佛大学。从这个学校毕业了3个美国总统,4个最高法院的法官。在那个地方,有一个法学家,也是杰弗逊的老师,名字叫做乔治·韦兹,就看中他了,就把他收入自己的门下,仔细地教他法律以及法律背后的原则。

杰弗逊毕业之后从事法律工作,是个非常杰出的律师,他接的案子几乎全赢,赢了几千个案子。他赢了这么多,以致于人们都没法理解了,大家都开始流传说,这个杰弗逊大概接案子之前都要去评估一下,只接那个能打赢的案子,不然他怎么会赢那么多案子?当然这都是谣传了。他就是很厉害。

(待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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