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于“监控”这一件事,上面的人认为是必要的,所以到处架设监视的高清“摄像头”,美其名搜集大数据,其实对于人的隐私权大大的侵犯。深圳一家公司在员工工作区域,架设了许多摄像头,其中一个正好架在一名张姓女员工的正上方,女员工担心容易走光,于是用伞遮住了镜头,最后公司已严重违反纪律为由,与张小姐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人事经理多次与张小姐沟通,并发了2次警告信件,最终公司已严重违反纪律为由,与张小姐解除劳动关系。张小姐一状告上法院。
广东省高级法院经一审、二审与再审认为,张小姐诉请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契约赔偿金缺乏理据,驳回张小姐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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