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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某大学教授在国外结婚后回国与情人举办婚礼

苏州某大学教授在国外结婚后回国与情人举办婚礼

日前,江苏苏州姑苏区检察院公布一则起诉书。

陈世项为原苏州某大学特聘教授,同时兼任澳大利亚某大学教授。与妻子秦美雨结婚六年后,他与王妙玲相识并成为情人,二人结婚并育有一子。检察院认为应以重婚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2008 年 11 月 22
日,陈世项与秦美雨在新加坡登记结婚。二人婚后共同育有两子。三年后,夫妻二人取得新加坡共和国国籍。

2013 年,秦美雨和两个儿子移民澳大利亚。

一年后,陈世项和王妙玲在苏州相识,进而发展为情人关系。

在二人相识一年后,陈世项购买在苏州吴中区购买一处房产,该房产为其与妻子共同所有。同年,他支付首付款及月供,为王妙玲在吴中区购买一处房产。陈世项和情人先后在两处房产居住。

2016 年 2、3
月份,王妙玲发现自己怀孕。她对陈世项已婚且育有两子的情况知情。五个月后,她和陈世项在老家湖南株洲县某酒店公开举办婚礼。双方父母均出席。同年
11 月 19 日,王妙玲儿子出生。

两年后,秦美雨发现丈夫与王妙玲的关系。

在向陈世项提出协议离婚未果后,她在澳大利亚提起离婚诉讼。次年 9 月 5 日,澳大利亚法院判决二人婚姻关系解除。

2019 年 3 月 13
日,陈世项在吴中区房产交易中心被抓获归案。七个月后,王妙玲在民警电话通知后自首。同日,她因涉嫌重婚罪被苏州公安局吴中分局取保候审。两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0 年 3 月 11
日,苏州公安局吴中分局侦查终结此案,以陈世项和王妙玲涉嫌重婚罪向姑苏区检察院移送起诉。同日,二人被检察院取保候审。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两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认罪认罚。

检察院认为,陈世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王妙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王妙玲明知陈世项已婚,仍和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他们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重婚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检察院认为,二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提起公诉,请依法分别予以判处。

二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检察院认为可以从轻处罚、依法从宽处理。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苏州某大学教授在国外结婚后回国与情人举办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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