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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太宽?加州车牌不准挑“69” 美国联邦法官:干涉言论自由

管太宽?加州车牌不准挑“69” 美国联邦法官:干涉言论自由

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因拒绝人民选用中意的「特别号码」,昨日被联邦法官裁定违法。示意图。(美联社)

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简称DMV)禁止人民选用自己喜爱、有「特别意义」的车牌号码,联邦法院法官昨(24日)认为加州当局限制言论自由,裁定此举违法。

综合外媒报导,多位民众和法律团体起诉加州DMV局长戈登(Steve
Gordon),因为该局禁止人民挑选他们中意的车牌号码,禁止的理由为这些车牌「具冒犯性质或有失体面」。

该案法官蒂加(Tigar)发现,除1969年出厂车子外,DMV禁止人民选用「69」号码的车牌,理由是车牌会带有性暗示,仅管一些民众告知当局自己的车子也是1969年製造的,仍被禁止。

还有原告指控,自己是「超级杀手合唱团(Slayer)」的粉丝,想用「Slayer」的车牌遭拒,理由是他的车牌具威胁性与敌意;有退伍军人为表达自己对狼的喜爱,想用「OGWOOLF」的号码,当局却通知他「OG」有帮派的意思;还有位男同志想选用「QUEER(酷儿)」遭到拒决。

蒂加表示,并没有客观的标准去判断何者「具冒犯性质或有失体面」,因此不同的牌照管理者对同样的车牌可能作出相反的决定。他认为,牌照表达属于个人性讯息,是每个人表达的自由,对牌照的管理必须合理,且具有中立的观点。

但他补充,DMV仍可拒绝色情、亵渎或仇恨性言论的车牌,因为这些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共同提诉的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声明,对他们的客户和25万追求在车牌表达个人讯息的加州民众来说,这是美好的一天。基金会并表示,不明确的规范让政府官员可以凭自己的主观干涉政策,这侵蚀法治的基础。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管太宽?加州车牌不准挑“69” 美国联邦法官:干涉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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