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旺角示威者天桥掷垃圾桶 港警开枪射布袋弹(图)

旺角示威者天桥掷垃圾桶 港警开枪射布袋弹(图)

“光复红土”游行过后,有示威者走到旺角警署外聚集,示威者用镭射光线照向警方及警署,又投掷水弹、鸡蛋等杂物,傍晚7时多名防暴警员于旺角、太子一带驱散示威者,晚上7时半,有防暴警员于旺角道及通菜街交界手持长枪,站于一辆巴士旁,期间有市民及示威者于弥敦道及旺角道交界天桥上围观,指骂警员”黑社会”,有警员用大电筒照向天桥市民,之后有示威者从天桥投掷垃圾桶、发泡胶箱等杂物,该名站于巴士旁的防暴警员向天桥开枪发射一枚布袋弹,桥上市民马上四散,该名警员马上再上膛,之后以企射姿势举枪指向天桥市民示警。

  影片所见,示威者投掷垃圾桶后,警员向离地面约数米高的天桥开枪发射布袋弹,现场传出枪声,天桥上市民迅速离开,之后有警员的同僚经过示意警员放下长枪。天桥下一辆警车试图驶离现场,惟被投下杂物卡着左边车头前辘,在场警员将杂物移离后,警车顺利驶走。

  警方:为保护在场市民射布袋弹

  警方晚上表示,下午红磡的公众活动中,部分示威者没有按照不反对通知书所定路线游行,并曾经占据和堵塞多条道路,包括太子道西和马头围道。示威者亦涂污附近建筑物的外墙和捲闸,以及投掷鸡蛋和杂物。其后,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集结,向警员照射镭射光线和投掷杂物,并以杂物堵塞道路,严重阻碍交通。警方向在旺角一带集结的示威者发出多次警告,但示威者未有理会,警方遂于大约晚上七时开始进行驱散行动。

  晚上约七时三十分,旺角道一带有大批示威者在附近的行人天桥集结,其间有示威者向天桥下的警务人员和警车多次投掷铁桶、垃圾桶和杂物,以及用镭射光线不断照向在场警务人员。警务人员立即发出警告但无效,其间有铁桶和垃圾桶击中警车车顶,再跌在马路上,严重威胁在场的警务人员及在附近的市民和记者之人身安全。为保护在场市民,警员及其他人士以免继续受到生命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一名警务人员因此向行人天桥上的施袭者发射一发布袋弹。警方谴责示威者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警方一向尊重市民和平表达诉求及参与游行集会的权利及自由,但亦呼吁示威者顾及公众安全及社会秩序。

  15公尺内向头部发射会引致死亡

  翻查资料,防暴警手持的是美制雷明登870泵动式散弹枪,口径12机柱(12-gauge),相等于18毫米,属冲锋车上的装备。警方指引资料显示,该枪可使用的弹药分别为”00″号猎鹿弹、来福纹实弹、橡胶子弹及布袋弹等,视乎不同子弹类型,有效射程为36至60米,如向目标作直接射击,此枪于36公尺内会做成身体严重受伤,如在15公尺内,向身体或头部直接射击会引致死亡。在8月11日尖沙咀警署外,一名少女的眼部被击中,眼球爆裂,她的伤势,怀疑是被散弹枪射出布袋弹打中造成。

  警务人员可在下述情况使用枪械:

  (a)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

  (b)执行拘捕有理由相信刚犯了严重暴力罪行及在犯该等罪行后企图逃避逮捕的疑犯;或

  (c)平息骚动或暴乱;

  但必须是在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来达到其目的时,才可使用枪械。

  资料来源: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与枪械的使用

今日时事新闻网|最新的新闻时事–旺角示威者天桥掷垃圾桶 港警开枪射布袋弹(图)


了解 即时新闻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